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4-05-1547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9日
评审(采购)日期:2024年4月11日
安徽省胸科医院迁建项目(安徽省胸科医院肥西院区)一期二标段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力扬必拓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壹佰玖拾捌万零玖佰叁拾元玖角玖分 (大写:1980930.99)
采购人:安徽省胸科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06室
项目负责人: 秦涛、陶国顺
联系电话: 18355157095、17775259351
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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