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1 | 空调维保、维修服务 | 西昌加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排名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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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市兴志诚商贸有限公司 排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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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3天。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公示截止日应公示至24时00分。]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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