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GZ-H202211-01SZ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12-23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接采购人通知排产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无质量问题于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接采购人通知排产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无质量问题于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
2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保函、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保函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后),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10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保函、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保函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后),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
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健
联系电话:0575-83276837
地址: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3812511
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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