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金泰产业园二期2#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由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以 投资备案证号 312490E47110026521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金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金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及 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礼嘉组团F08、F08-2号地块 金泰产业园二期 2# 楼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2# 楼裙楼及塔楼。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 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空调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补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空调配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包括的工程内容说明及图说及纪要为准。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0天(裙房涉及内装饰部位,含末端设备供货30天,并积极配合内装吊顶进度)。
2.6 标段划分: 按照1个标段进行招标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空调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代理商必须取得空调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4)代理商投标,其代理的空调设备制造商必须满足前述第1.1条(1)、(2)款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相应资料。
3.1.3 投标人所投的空调设备须为同一品牌,空调设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空调设备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使用一个品牌进行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 350万元 及以上的类似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及 安装 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条件:
投标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状况不亏损。
3.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金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车老师 | 联系人: | 曾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683159 | 联系电话: | 023-8639474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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