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葫芦岛市分公司机房新风空调节能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编号:SP2810250500004091、采购代理项目编号:TC250P0F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地址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8号,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本项目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二次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联通葫芦岛市分公司机房新风空调节能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7600.00元(不含税),573588.0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葫芦岛市分公司机房新风空调节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新风设备75套,包含供货及安装调试等。
交付地点:葫芦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每套设备安装调测完毕时间自收到采购人安装通知之日起2日内完成)。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故障部件的更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选取1名中选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480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新风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通过询价生成的电子合同可无签字盖章,须同时提供商城订单及发票,日期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4 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8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同一标包内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7)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应答。
(1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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