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BidSectionNoSupervisionCode编号:NJHW-220175-1
1. 招标条件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新城科技园学校项目所需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建发改[2019]86号 |
项目名称: | 新城科技园学校项目 |
项目地点: | 建邺区西城路以西、楠溪江东街以南、金洲苑以东 |
标段名称: | 空调设备采购 |
招标数量: | 一批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资金来源: | 政府 |
合同估算价: | 6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如投标人是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1-01 至 2022-09-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频多联机组空调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2-03-01 至 2022-08-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6)信用要求: | ||
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8/jscsomis/webSite/pageHome/index.htm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变频多联机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工程货物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200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0-2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③2019-09-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7.3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2505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舒星旺 | 联系人: | 徐婷 |
电话: | 025-87775731 | 电话: | 025-8320323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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