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函〔2018〕8号)、《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鲁财资〔2019〕39号)、《山东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山科大发〔2022〕48号)、《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76号)等文件规定(详见附件一至附件五),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资产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资产报废应达到折旧规定年限(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详见附件二、附件三),在此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一是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且经济上无维修价值的资产;二是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资产,指已达到或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
对于办公设备,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山科大发〔2020〕54号)精神,以及财务预算会议严控办公经费支出相关任务要求:非必要严禁更换、添置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除新入职人员外,禁止采购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桌椅等,因设备陈旧、无法使用的,先从学校内部调整,盘活现有资产,对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不得进行报废;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办公物品,严禁以使用年限到期为由报废。结合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特做如下要求: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空调等办公设备,且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的,按正常报废处置申请材料进行提交;符合报废处置条件且使用年限为6年至10年期间的上述办公设备,需单独提交设备情况说明,由设备保管使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处置申请材料一同交至各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以备后期逐件资产复核确认。
二、报废处置程序
(一)内部鉴定,闲置调拨
资产保管使用人提出处置申请并逐件资产进行拍照,将拟报废资产照片提交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汇总后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于有维修使用价值的资产,应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闲置申请模块申请调剂,或通过公物仓模块进行资产租借使用,经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将资产信息发布至公物仓(闲置资产调剂平台)http://192.168.111.166:8081/zcgl/ggsDataXzly/goXzlyPage(或登录智慧校园—云上科大进入该平台),有资产需求的单位请关注平台信息,可从平台内进行闲置资产领用或资产借用,同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办理线上审批手续。
(二)汇总整理,材料提交
经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后确系无使用维修价值的资产,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整理后,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处置报告单,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所有拟报废资产照片,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六,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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