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111-04-01-17751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黄金围商住小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金围商住小区设计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黄金围商住小区设计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黄金围产业园西区内,许广高速、田心路西侧,联滘路东侧,华南快速路北侧。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实施范围127941㎡,包含居住地块(白云区黄金围AB2302100、AB2302101、AB2302102地块)43441㎡,其余为宗地范围内应配套道路用地面积约51800㎡(道路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5631㎡。总建筑面积约16.18万㎡,主要建设住宅、地下车库等。本项目建筑控高≤80米,地下2层、地上25层。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招标人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黄金围商住小区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金围商住小区项目 已由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1-440111-04-01-17751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 黄金围商住小区设计总承包 2.1.2 工程位置: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黄金围产业园西区内,许广高速、田心路西侧,联滘路东侧,华南快速路北侧。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实施范围127941㎡,包含居住地块(白云区黄金围AB2302100、AB2302101、AB2302102地块)43441㎡,其余为宗地范围内应配套道路用地面积约51800㎡(道路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5631㎡。总建筑面积约16.18万㎡,主要建设住宅、地下车库等。本项目建筑控高≤80米,地下2层、地上25层。 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招标人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2.1.4 规划用地文件: /。 2.1.5 项目批准文件: 2211-440111-04-01-177517。 2.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1.7 投资总额:人民币 313526.8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9067.15 万元。 2.1.8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 黄金围商住小区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 .1方案设计 编制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体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供方案估算。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工程建筑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绿色建筑、环境节能等。 .2初步设计 应按建设部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能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2 .3施工图设计。 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规范要求,符合合同规定和审图要求,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要保证施工图设计贯彻初步设计的意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2.2 .3.1 结构施工图设计(含钢结构深化等所有深化设计); 2.2 .3.2 风水电设备施工图设计(含通风空调、给排水、海绵城市设计、电气、智能化、防雷、电梯及风水电综合管线,配合精装修的各种预留及定位); 2.2 .3.3 总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发包人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2.2 .3.4 精装修设计(含公共区域、创意样板间、创意空间、售楼的有关展示区【硬装设计及软装方案设计、软装清单、通道、防护栏等设计】,含公共厨房油烟设计、沐浴设备设计、入户门施工图深化设计、户内门施工图深化设计、样板房木作(固定家具)施工图深化等),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即包括室内装修装饰设计、协调配合其他专业末端定位、在施工阶段派员到工地现场进行指导和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或现场实际状况进行设计变更等工作; 室内硬装设计包括不限于:售楼部、每期四个样板间、会所、园区大堂、住宅精装修区域、架空层、临时售楼部、幼儿园、配套用房、售楼部办公区等硬装设计。 室内软装设计包括不限于:售楼部、每期四个样板间、会所、园区大堂、住宅精装修区域、架空层、临时售楼部等所有软装方案设计。 2.2 .3.5 园林景观设计(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施工图、项目绿化园林景观施工时的技术指导); 景观设计包括不限于:大区景观设计、售楼部前场设计、售楼部后场设计、市政绿地提升设计(如有)、雕塑、儿童活动装置等专项设计。 2.2 .3.6 导向标识设计(含地下交通标识及停车划线系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3.7 装配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方案建模、装配率方案计算、编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计算书》、编辑《广州市装配式设计专编》、编辑《广州市装配式项目实施方案》、装配式建筑评定资料整理及协助开展评定工作、预制构件拆分方案、PC预制模型搭建、模型拆分、第三方复核、专家论证、装配式构件设计(PC构件设计、工程量统计、构件深化出图、构件生产配合、施工吊装配合); 2.2 .3.8 人防设计; 2.2 .3.9配合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配合完成各户交付两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及附图制作、图文编辑;配合户型差异说明、交付标准说明、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等,配合现场交付等工作。 备注:A.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住宅建筑; (2)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 (3)各类小区配套建筑; (4)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 (5)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 (2)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 (3)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 (4)室内外游泳池; (5)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6)主变电站等公建配套。 C.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 (2)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 (3)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 2.2 .3.10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3.11协助发包人进行后续相关项目的招标答疑; 2.2 .3.1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2.2 .3.13负责协助发包人组织各项专家评审、消防审查; 2.2 .3.14 其他设计内容 (1)施工配合、配合编制竣工图(配合编制包含所有设计变更的终版施工图)及竣工通; (2)市政外水外电、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 (3)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4)泛光照明设计; (5)幕墙、铝合金门窗、栏杆深化设计(深化图深度需达到可直接用于施工招标的要求); (6)外墙装饰(含LOGO标志及其他各种标识设计); (7)消防设计(含性能化设计); (8)配建道路全专业设计; (9)住宅、商业、公建配套二次改造(若有)。 (10)需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设计人负责编制结构超限设计送审技术材料。 2.2 .4 BIM设计 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设计,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在本项目上进行BIM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应用,并配合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所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分包人编制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要求各分包人根据工程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进行维护和调整、应用BIM技术辅助现场施工管理;最后统筹各分包人的BIM模型及应用成果。项目结束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准确的BIM成果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BIM模型要求与完工后建筑实体相一致。成果文件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1)方案设计阶段: 1.综合参与方的意见回复,重新调整管线模型和必要的建筑模型、修改相关模型信息内容; 2.基于BIM模型的数据服务:工程量统计、材料统计、各类面积统计、为限额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3.进行户内风环境模拟分析提出优化意见; 4.确保幼儿疏散安全,幼儿园进行BIM人流疏散分析; 5.基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装配式BIM服务:根据施工图设计阶段装配式图纸,进行PC构件拆分BIM模型;保证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图阶段: 1.根据项目要求,建立BIM模型,满足通过施工图审查需求; 2.对BIM模型中所有冲突进行检查、分析并提供报告(含净高检查等); 3.将BIM模型中发现的主要碰撞问题进行综合优化。提出优化意见; 对机电管线,主管线的竖向布置、横向排布进行管线综合,并根据最终模型出重点区域3D管线综合; 设计应用工作内容及交付标准:
2.2 .5施工配合 2.2 .5.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报建配合工作,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2 .5.2配合本项目开发全过程各专业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报建、建筑单体规划报建、消防、人防、卫生、防雷、交通、地保办、河涌水务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报建报审工作。 2.2 .5.3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2.2 .5.4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设计变更进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2.2 .5.5协助发包人参与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2 .5.6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2.2 .5.7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2.2 .5.8负责设施、设备等施工单位、厂家深化图审核(如电梯、防火门、空调设备等)。 2.2 .5.9负责规划条件核实(即规划验收)所需报批图纸的编制。 2.3 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4 设计服务期: (1)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15天内完成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工作。 (2)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20天内完成单体设计方案工作。 (3)方案审查通过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7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档。 (4)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各专业报建图(消防、人防、卫生、环保等),10天内完成单体建筑施工报建图及电子报批文件,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应文件。 (5)其他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 备注:如项目采取分期开发,则根据招标人分期计划按上述时间要求分期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总工期为自中标人接受委托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计服务工作之日止。(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29.31万元。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干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 2024年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 2024年7月19日08时45分至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1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1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8.2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 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工、李工 电话: 020-84015726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 9.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308、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楼 9.1.3 电话号码: 020-84015726 9.1.4 电子邮箱: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2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9.2.3 电话(手机)号码: 罗工、梁工、020-87575800-840/810 9.2.4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号码: 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9.3.5 网址: 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9.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二楼 9.4.3 电话号码: 020-86212546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 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 )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 ||||||||||||
工期(交货期) | 960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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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干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6-2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9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9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7-19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睿通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20-840157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4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2546 | ||||||||||
发布责任人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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